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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市实验外国语学校学生离校进校制度

作者:   来源:     日期:2016-10-18 11:25:33

       我校是住校制学校,住读学生未经学校同意不得离开学校,学生确因病因事需要请假离校,必须遵守以下规定:
一、请假离校、进校
(一)住读学生需要回家,首先由家长通过口头或书面方式向班主任提出申请,班主任确认后,开具《临时出校条》和《临时出校返校条》并签字,学生再到学生处或干部值班室登记盖章后,方能离校。
(二)学生自行提出出校申请,班主任必须与家长联系核实情况,并向家长说明学生离校时间和到家时间,再开具《临时出校条》和《临时出校返校条》并签字,其它程序同上。
(三)学生应在老师上班时段向班主任提出申请。如在老师下班时段临时有事需要离校的,由值班干部审批。值班干部向班主任通报核实后,开具《临时出校条》和《临时出校返校条》。
(四)各班注意控制学生离校,不是特殊的情况,学生不要离开学校。学生离校后,来去路上安全责任由家长负责,家长要做好接送工作。学生不得到网吧、游戏厅等不适合中学生的场所,有违规行为者,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。
(五)离校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,并向门卫出示《临时出校返校条》;如果确实不能按时返回,必须在门卫处进行迟到登记,并向班主任说明情况。
(六)学生未经允许严禁私自出校。如有违反者,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二、走读离校、进校
我校是住校制学校,学生原则上一律住校,鉴于各种特殊原因,学生需办理走读的,必须遵守以下规定:
(一)由学生家长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,并填写《走读申请表》,经班主任同意并签字后,到学生处办理《走读证》。学生每天凭《走读证》在规定的时间内离校。
(二)走读学生必须保证每天的早课准时,迟到者必须凭《走读证》进行迟到登记,长期迟到者取消走读资格。每天离校时间原则上在21:40晚自习后,中途及上课时间一律不得离校。
(三)走读学生《走读证》必须随身携带,不能出示《走读证》者不能出校,其责任自负。《走读证》丢失,须及时到学生处挂失、补办。《走读证》不得转借给他人使用。
(四)走读期间,学生校外安全由家长负责,家长要做好接送工作。学生不得到网吧、游戏厅等不适合中学生的场所,有违规行为者,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。
三、周末住校生离校、进校
周末住校的外地学生,未经生活老师同意不得私自离校,需要离校购买生活用品,必须由生活老师同意,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返回。家长需要带学生离校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向生活老师请假,生活老师同意后才能带学生离校。
四、其它
(一)所有学生进入学校必须着全套校服,未着校服者,由班主任老师确认并在门卫处登记后才能进入学校。
(二)禁止带管制刀具、危险器材、危险用品、违禁药品等到校。贵重物品自行保管,特别贵重的物品不带到学校。
(三)加强手机管理,禁止带手机到校,如果特殊情况,需要带手机到校的(须事先给班主任申请,班主任同意方可),室长必须于返校当晚统一收齐后交生活老师保管,周五放学时领回。
(四)学生在校内外都要注重自己的言行,依照《中学生守则》《中学生行为规范》严格要求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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